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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  改革创新

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广东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与改革简介

一、概况

广东工业大学自1995年成立以来,学科体系不断完善,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7种;同时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截至2023年6月,在读研究生1231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733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24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53人。

2015年学校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中国大陆最具创新力大学百强榜。2020年跻身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世界高校500强,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位列中国大陆高校34-50名。U.S.News2021世界大学工程学排行榜内地排名第39位、世界排名第166位。目前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行列,其中工程学已进入1.18‰。2023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发布我校81个专业上榜,其中27个专业获评A级。学校坚持把科研工作紧密结合广东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坚持不懈地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众多科研和协同创新平台。截至目前,建成国家-省-校三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群,其中包括2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超过全国多所985高校、位列省内省属院校第一),67个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11个科教融合专项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6个省教育厅主导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192个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为国家及广东省经济建设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注重顶层设计

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作为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要支撑作用,围绕着立于世界新技术发展前沿、面向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逐步凝练形成了“学科引领、平台支撑、创新驱动、特色发展”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思路,以及“高起点、厚基础、强能力、重创新、求卓越”的研究生人才培养理念,着力构建起“顶天式”知识创新人才与“立地式”技术创新人才的多模式培养体系。

(二)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导师队伍。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职外国院士3人、共享院士7人,拥有教育部高层次人才、国家“杰青”、国家“优青”、国家特支计划入选者、珠江学者、广东省“杰青”等省级及以上人才300多人次,省部级“创新团队”14个。现聘有博士生导师274人(含兼职25人)、硕士生导师2616人(含兼职1341人)。

(三)注重提高培养质量

始终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核心。一是针对不同培养类型研究生的各自发展目标和定位,实施分类管理,制订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培养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二是坚持一手抓拔尖创新人才培育,一手抓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从生源选择入手花大力气抓好生源质量,为优质生源配置优秀的导师,使其进入高水平创新团队和基地,形成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新机制。另一方面,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实现规模示范引领效应,助推产学研深度融合,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综合改革。三是构建学位授权点与人才培养双重监控体系。以学位点评估与动态调整为核心抓手,通过完善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相关工作程序及制度,激发学位授权点建设内生动力。国务院学位办抽检博士学位论文连续十三年100%合格,省学位办抽检硕士学位论文连续九年100%合格。

(四)扩大国际合作交流

学校积极利用与本校建立长期稳定科研合作关系的海外高水平实验室作为海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与多所国(境)外高校签订联合培养项目。在积极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资助项目的同时,一方面通过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每年提供资助选送培育对象前往境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学术交流,另一方面推进与海外名校开展联合培养“双硕士学位”校际交流计划。每年有上百名研究生选派到国外大学合作研究与交流。

(五)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依托学校按照“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模式建设的多个协同创新平台,初步构建起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特别注重三个延伸:向上延伸,力求集聚国际高端学术资源,招揽国际高层次人才推进国(境)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向下延伸:对接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向内延伸:激活校内多学科的创新资源服务于研究生培养,特别注重创新实践能力的提升。

(六)保持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随着学校学科结构的不断优化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稳定提高,适应了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端研发型人才的社会需求,研究生广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99%以上,就业质量也稳步提高。

三、研究生奖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普通高校中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8000元/人,二等奖15000元/人,三等奖12000元/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6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没有固定工资收入、规定学制期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四)研究生“三助一辅”

研究生在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原则下,参加学校设置的“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获得一定的津贴报酬,帮助完成学业。“助研”由导师根据实际工作发放;“助教、助管”津贴标准为500元/人;“学生辅导员”津贴标准为800元/人。

(内容来源:学校研究生院,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