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 改革创新
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广东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与改革简介
一、概况
广东工业大学自1995年成立以来,学科体系不断完善,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7种;同时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截至2024年6月初,在读研究生1231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814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779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2人。
2015年学校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中国大陆最具创新力大学百强榜。2020年跻身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世界高校500强。2024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位列大陆高校第35—49位,2023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位列全球第301—400名。目前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行列,其中工程学已进入0.3‰。学校坚持把科研工作紧密结合广东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坚持不懈地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众多科研和协同创新平台。截至目前,建成国家-省-校三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群,其中包括2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超过全国多所985高校、位列省内省属院校第一),73个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12个科教融汇专项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6个省教育厅主导产教融合专项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203个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为国家及广东省经济建设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注重顶层设计
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作为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要支撑作用,围绕着立于世界新技术发展前沿、面向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逐步凝练形成了“学科引领、平台支撑、创新驱动、特色发展”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思路,以及“高起点、厚基础、强能力、重创新、求卓越”的研究生人才培养理念,着力构建起“顶天式”知识创新人才与“立地式”技术创新人才的多模式培养体系。
(二)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导师队伍。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职外国院士5人,有教育部高层次人才、国家“杰青”、国家“优青”、国家特支计划入选者、珠江学者、省杰青等省级及以上人才340余人次,省部级“创新团队”17个。现聘有博士生导师280人(含兼职27人)、硕士生导师2632人(含兼职1330人)。
(三)注重提高培养质量
始终将提高培养质量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核心。一是加强生源质量建设,采取线上与线下联动宣传,提升学校影响力,吸引外校优质生源;提出多项本校优质生源升学激励办法,吸引本校优秀学生留校升学。二是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针对不同学位类型研究生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制订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培养方案,实施分类培养和分类管理,凸显培养特色。三是开展研究生特色培养项目,以“拔尖计划”引领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以“卓越计划”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应用能力培养,培育一批优秀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形成研究生分类培养示范效应。四是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实现规模示范引领效应,助推产学研深度融合,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综合改革。五是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通过实施研究生培养过程与学位授权点双重监控体系,对培养过程关键节点开展教育督导,并不断完善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相关工作程序及制度,保障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扩大国际合作交流
学校与海外多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科研合作关系,并签订联合培养项目、拓展研究生海外联合培养基地。在公派留学项目方面,学校积极推送优秀研究生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博士)国际培养计划、广州市“菁英计划”等留学资助项目,获得与国际优秀团队协作科研、提升国际视野的宝贵机会。学校自设留学资助项目方面,通过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资助优秀研究生前往境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学术交流。不断开拓与海外名校的合作,推进联合培养“双硕士学位”校际交流计划。每年学校共推送上百名研究生前往国(境)外大学和科研院所合作交流。
(五)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依托学校按照“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模式建设的多个协同创新平台,初步构建起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特别注重三个延伸:向上延伸,力求集聚国际高端学术资源,招揽国际高层次人才推进国(境)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向下延伸:对接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向内延伸:激活校内多学科的创新资源服务于研究生培养,特别注重创新实践能力的提升。
(六)保持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随着学校学科结构的不断优化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稳定提高,适应了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端研发型人才的社会需求,研究生广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99%以上,就业质量也稳步提高。
三、研究生奖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表现良好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8000元/人,二等奖15000元/人,三等奖12000元/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6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没有固定工资收入、规定学制期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另外学校额外资助博士研究生16000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合计29000元/人/年。
(四)研究生“三助一辅”
研究生在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原则下,参加学校设置的“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获得一定的津贴报酬,帮助完成学业。“助研”由导师根据实际工作发放;“助教、助管”等酬金标准不超过500元/人;“学生辅导员”酬金标准不超过800元/人。
(内容来源:学校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2024年6月)